血液预警机制策略探讨

2017-01-11 08:05 来源:中国卫生质量管理 作者:丛培芳、安润、孙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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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质量管理杂志发布了「血液预警机制策略探讨」一文,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法国作为首个建立血液预警系统的国家,于 1991 年开始推行血液预警。2004 年,赵凤绵等对我国血液预警现状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前设展望。2006 年,梁文飚等对建立江苏省血液预警系统进行了探讨。2012 年,严莎对我国建立血液预警系统的必要性展开了研究。纵观不同国家血液预警建立实践,结合我国血液采集供应及临床应用实际,本研究就我国血液预警机制建立策略提出了构想。

建立策略

1. 宏观策略

(1)管理原则 

统一管理、 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作为共同管理部门适当地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其它行政级别卫生计生委对区域内采血和用血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包括血液预警体系建立、监测、评估以及不良事件分级、判定和上报等。采血机构和用血机构根据规定进行血液预警不良事件报告、分析和统计等。军队血液预警管理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执行管理规定。特殊情况除外。

(2)成立专业机构

血液预警不良事件专业性强,需专门组织进行界定、标准制定、报告格式、报告时限并进行统计分析等。可由卫生计生委牵头,由采血机构、用血机构、输血协会及无偿献血者协会等成员共同组建专家委员会。

(3)政府财政支持 

血液预警机制关键点之一是不良事件报告。报告渠道建立、报告事件鼓励、 预防措施实施等都需要资金投入,这些资金应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4) 报告免责

血液预警不良事件报告不能作为考核报告机构或人员的依据,应鼓励上报不良事件,鼓励自我改进,形成从错误中学习的氛围。

(5)血液预警与输血质控

血液预警的目的不只是简单的不良事件报告、数据分析、报告评估等,重点是预警后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落实与验证。只有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才能得以不断完善,输血质量和安全才有可靠保障。

2. 血液预警策略

(1)指导原则

首先,应明确血液预警组织内各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并进行培训;其次,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血液预警规定开展工作;然后,应对血液预警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最后,应将血液预警纳入法治体系,按阶段展开立法。

(2)制定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渠道 

血液预警机制不良事件报告可借鉴疾病控制疫情管理报告体系,建立专门的信息报告渠道,实行实时报告与定期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报告方式以电子信息为主,纸质报告为辅。严重不良事件先以电话报告,后补充电子或纸质报吿。

血液预警报告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报告时限根据不良事件性质界定,以不超过 72 小时为宜。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调査。不同机构间不良事件信息可以共享,用血机构输血不良反应事件在上报时同时报同级采血机构,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并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卫生管理部门可以与同级输血协会、无偿献血者协会等互通信息。

(3)统一报告格式 

为便于信息调査和统计,应统一电子、纸质及电话报告内容。

(4)统一报告及处置流程(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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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为血液预警信息报告及处置流程

3. 不良事件数据收集

(1)献血不良事件数据

其来源有 3 个:一是采血机构血液采集部门收集、报告,由其内部相应管理部门定期检测和分析;二是献血者反馈;三是采血机构内部管理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献血者进行抽样调査,利用统计学方法对不良事件发生率及分类进行推测。

(2)输血不良事件数据

其有 3 种来源:一是临床用血科室收集,报告用血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或组织,进行分析;二是受血者反馈;三是委托第三方对用血患者进行抽样调査。

(3)其它数据

主要来自采供血机构行政主管单位委托第三方收集得到的数据以及各级输血协会、无偿献血者协会收集的数据。来自应急干预系统、卫生监督系统等的数据应按规定进行审核,避免数据重复和差错。

4. 落实奖惩与培训

(1)严格奖惩 

血液预警不良事件报告的目的是掌握不良事件发生情况,针对性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国外血液预警不良事件漏报率高达 37%。因此,为了得到真实数据,应对报告不良事件实行免责制度。可在一定时期内将不良事件上报数据作为奖励依据,鼓励自我分析和改进。对新发现不良事件识别和报告加大奖励力度。对査出的故意漏报和瞒报给予通报或相应处罚。

(2)落实培训

建立血液预警体系培训制度,对参与预警不良事件资料收集、分析和统计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促其对不良事件进行正确分级,降低分析偏差。培训可委托各级输血协会、献血办等进行。

结语

血液预警的目的不只是为输血链各环节全面血液质量管理提供真实、科学、有效的数据,这些数据也是全面质量管理改进措施是否有效的依据。采供血机构应针对预警数据,从采血环境、采血技术、沟通交流、献血者尊重与价值体现、献血前后知情同意与告知以及人性化服务等多角度进行改进,提高献血者满意度和固定献血者比例。

临床用血机构应针对预警数据,找出不良事件发生原因,通过输血前干预降低输血不良反应率,减少医疗资源浪费。这也是采供血机构进行技术改进的依据。采供血机构与临床用血机构应共享预警数据与信息,定期探讨并深入分析,这也是落实输血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对采血机构违规采血、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以及临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反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用于患者等进行了法律责任界定,但对于在符合规定的血液采集、供应及临床用血后所产生的不良事件没有提及。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要求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或管理组对临床用血不良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和改进,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但现实是,用血机构作为用血主体很难主动分析并改进,输血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未落实。采血机构和用血机构分别从献血和输血不良事件角度进行了探讨,但仅限于内部管理,缺少定期监测和统一管理。血液预警是输血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对确保输血质量与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建立我国血液预警体系已迫在眉睫。

注:本文由丛培芳、安润、孙淑芳制定,发布于《中国卫生质量管理》杂志 2016 年 1 月第 23 卷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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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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