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的时候碰到患者有心、肺、肝、肾功能(单个或同时有两个以上)欠佳的情况下如何选用化疗药?
首先,当然还是遵照药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规范用药。
心、肺毒性
阿霉素的心脏毒性众所周知,不可小觑,且有剂量累积毒性,可能导致心衰。还有红霉素、多柔比星、表柔比星等均可导致心脏毒性。
博莱霉素/平阳霉素的肺毒性较强。
一般说,在应用这些具有心肺毒性的药物时要注意对患者的心肺功能进行评估,比如心脏功能和肺功能检查。
目前用于防治的药物主要是一些自由基清除剂,如维生素 C、维生素 E、泛癸利酮(辅酶 Q10)等。
另外就是对化疗方案的理解,比如对于霍奇金淋巴瘤,一般主张是 ABVD 方案,而不再是 COPP 方案。但是临床的情况似乎并不是这么简单。
ABVD 方案与 COPP 方案的主要区别在于 ABVD 方案的第二肿瘤风险比较低(或是没有),但是其中含有的阿霉素和博莱霉素对患者的心肺影响需要注意。
年轻患者需要避免化疗后的第二肿瘤和生殖毒性,所以考虑 ABVD 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老年患者,更担心的是化疗对心肺的影响(尤其老年人常合并心肺功能不全)而不是第二肿瘤,如此老年患者 COPP 方案似乎就更好一些了。
肝毒性
化疗后转氨酶的升高较常见,首先需要警惕的是乙肝感染对于化疗的影响以及干预的措施,一般主张在化疗前口服抗病毒药物;另外就是转氨酶升高,停止和恢复化疗继续用药的时机是什么,目前似乎没有定论。
一般情况下,如果患者化疗前存在 1 度毒性(化疗各类毒性反应 1-4 级是啥?几张表帮你搞定),可以酌情继续化疗,超过 2 度或者以上的,则必须暂停化疗。
如果患者 1 级肝脏损害,仍然化疗;超过 1 级,不化疗。
患者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风险告知和签字是必须的。
在 1 级损害的情况下,患者有权利选择不化疗;在 2 级以上损害的情况下,即使患者要求化疗,医生权利有拒绝让患者化疗。如果患者对于肝脏损害顾虑重重,即使高一点点,也不主张化疗。
如果患者是由于肝脏转移性肿瘤所引起的转氨酶升高,那么即使是 2 级、3 级,仍然考虑继续化疗。
当然,乙肝患者是否需要化疗同时抗病毒治疗关键在于病毒的复制活跃程度。如果 HBV-DNA 定量升高,必须抗病毒治疗。如果定量不高,目前尚无定论。
肾毒性
关注铂类制剂的肾毒性,大量水化,具体的施予方法→大剂量顺铂化疗的水化和注意事项。